土 地 小 知 识

                                                                        杨建辉

一、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所有权)。

三、   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四、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五、   出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商业用地不得超过40年;工业用地和综合用地不得超过50年;住宅用地不得超过70年。

六、   我国全民必须长期遵循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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