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情况

建院以来,南沙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统战部《关于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的意见》的精神,积极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为特约检察员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

一是创造和提供监督条件。院党组始终把特约检察员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周密部署,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从机构人员上保证了特约检察员工作的开展;在过渡性办公场所设置特约检察员专门办公室,保障特约检察员开展活动有专门的场所;在财政上保证特约检察员开展活动的经费支出并提供交通方便。

二是努力提高特约检察员监督水平。积极为特约检察员熟悉检察业务创造条件,组织召开了检察业务知识研讨活动,邀请业务部门负责人介绍反贪、公诉等检察业务工作,为特约检察员订阅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报刊杂志,发送院工作简报,使特约检察员学习、了解和熟悉检察机关的工作和各时期检察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检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监督的有效性。

三是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特约检察员还积极为区检察院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通过参加法律研讨会,列席院务会议,参加案件讨论等形式,一方面为检察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区检察工作发展思路更加符合南沙区情;另一方面有力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20074月份,南沙检察院在向人大报告前,主动征求特约检察员的意见,特约检察员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结合南沙实际,对检察工作报告提出了客观的修改意见,得到区检察院采纳,该报告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上获全票通过。

通过上述措施,南沙区检察院院稳步推进特约检察员工作,在特约检察员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下,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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