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特约检察员的民主监督作用

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精神,在加大内部监督制约力度的同时,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聘请民主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及检察队伍建设实施民主监督,实践证明,积极开展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工作,对有效遏制检察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保证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外部监督的重要性也就显得更为明显。笔者就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谈几点认识。

一、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作用的意义

(一)发挥特约检察员的民主监督作用是邓小平理论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在我国,各民主党派与执政的共产党进行政治合作、民主协商、相互监督的政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邓小平民主政治理论的重要内容,这种合作与监督包括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邓小平同志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讲到:“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其中的一个方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他指出:“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

这一论断精辟地阐明了共产党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察权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权力,是统一的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以特有的监督主体身份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权既然是一种权力,就必须要有相应的监督和制约,“任何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检察权也不例外。因此,作为监督主体的检察机关,也一定是被监督的客体,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特约检察员的民主监督,在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积极建言献策,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参与检察机关的工作,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责,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聘请民主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是对检察权进行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听取多方建议,改进检察工作。

特约检察员来自社会各界,具有社会的广泛性,同时,还具有各民主党派的代表性,是检察机关联系社会和民主党派人士的纽带,正如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所指出的,各民主党派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维护我国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的重要力量;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渠道;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特约检察员以其民主党派特有的优势和角度,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实施民主监督,不仅利用自己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向社会和民主党派人士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增进民主党派人士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扩大检察机关在社会中的影响。同时,还将社会和民主党派人士对检察机关的建议和要求及时传递给检察机关,使检察机关能更准确地了解到民主党派人士的建议和要求,更全面地掌握社情民意,从而使各项检察工作更贴近社会和人民群众,不断的加以完善、改进和提高。

(三)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

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入世后检察工作所面临的新的挑战的形势下,为不断深化检察改革,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工作大局所采取的一项有效举措,是司法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几年来,检察机关在深化检务公开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推出了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不起诉、刑事和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和公开听证以及检察工作情况通报发布等制度,有效地强化了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制约,有利于办案质量的提高和司法公正的落实。

目前检务公开仍有待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如在审理刑事赔偿案件和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检务公开的工作面需要进一步探索,针对社会的检务公开举措需要进一步健全。因此,笔者认为,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促进检务公开的深化,进而保障司法公正。特约检察员特殊的身份,不仅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且他们自身的知识层次、政治见解、法律意识也远远高于一般的社会公众,因此,向特约检察员公开检察工作,通过他们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角度各异、观点新颖、切中要害的意见和建议,既可有效地改变只针对特定当事人的狭隘性,同时也能改变泛泛的公开所带来的弊端,从而使检务公开更具社会性、有效性和深入性,无疑是对检务公开的深化和充实,进而确保司法公正。

(四)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提高队伍素质。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队伍素质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从业务建设的角度看,检察机关通过深化检察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引进优秀人才等举措,使队伍的业务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当前,检察改革方兴未艾,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以案件质量评估,错案责任追究等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正在日趋形成。特约检察员通过了解个案办理、旁听出庭公诉、参与信访接待等途径对检察业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不仅有利于检察人员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和加强办案责任心,而且有利于促进检察人员钻研检察业务,提高办案水平,保证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的角度看,特约检察员的民主监督,有利于检察人员在八小时内外严于律己,规范言行,注重保持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自觉地反对特权思想,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乃至贪赃枉法情况的发生。

二、发挥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一)创造监督条件,提高监督实效。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和检察业务情况以及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熟悉程度,直接关系到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为使特约检察员全面了解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检察机关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地为特约检察员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

一要创造和提供监督条件。要尽力为特约检察员提供熟悉和了解检察业务知识的条件,为特约检察员订阅有关的报刊杂志,发送检察机关的工作简讯和检察业务的情况交流,使特约检察员学习、了解和熟悉检察机关的工作和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检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监督的有效性。

二要适时组织监督活动。检察机关在部署与总结全年工作及重大检察改革事项时,要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并适时向特约检察员通报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情况,必要时专题介绍开展专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情况,保证及时听取特约检察员的意见和建议,为特约检察员提供学习和了解检察工作的机会,增强他们的民主监督意识和责任感,提高监督效率,确保监督质量。

三要不断拓宽监督思路。要以开拓创新的思维,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为特约检察员提供更广泛的监督空间,促进民主监督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规范监督工作,激发监督热情。

特约检察员对检察机关的民主监督工作是否有力度、有深度,是否能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前提是特约检察员是否敢于监督和主动监督。为使特约检察员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和主动监督,检察机关一方面开展监督工作要积极作为,自觉认真,一方面要明确特约检察员监督工作的职权。只有这样,才能激发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工作的热情,充分调动他们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一要切实强化监督职能。这是激发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热情的前提。要赋予特约检察员实施民主监督的权力,强化特约检察员的职能,奠定特约检察员在民主监督工作中的地位,使其充分感受到对检察机关的民主监督既是一种使命,又是一种责任。

二要规范监督工作。这是激发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热情的基础。在检察机关内设立特约检察员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与特约检察员平时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和完善特约检察员工作档案。认真制定和规范特约检察员工作制度,积极实施,规范管理,使特约检察员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三要认真落实监督意见。这是激发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热情的动力。要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认真听取不同的意见,重视对特约检察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分析和研究,并积极采取措施,保证监督落到实处。

(三)丰富监督内容,保证监督效果。

创造监督条件,组织监督活动,特别是拓宽监督思路,解决的是“开创性”的问题,规范监督工作,激发监督热情解决的是“坚韧性”的问题的话,那么,丰富监督内容,保证监督效果则要解决“操作性”的问题,也就是怎么监督,怎么监督出效果来。笔者认为,落实监督效果,应着力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

一要积极开展事前监督。监督的目的在于改进检察工作,服务工作大局,因此,要在继续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督的同时,探索事前监督的路子,以防范于未然,做到“亡羊补牢”与“未雨绸缪”相结合。开展事前监督,可以采取诸如深化检察改革、人员的分类管理等重大工作决策出台前充分征求特约检察员意见,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视野,扩大民主监督的范围,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强重大工作事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要适时组织工作检查。对阶段性检察工作情况、重大案件的查处、执法执纪、办案质量情况、严打和专项整治以及检察队伍和加强基层院建设等专题工作,适时组织特约检察员进行检查,是强化民主监督行之有效的经验,应当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予以完善和充实,从而及时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和提高。

三要认真落实事后回访。为了保证特约检察员提出的意见能够得到落实,防止出现对特约检察员的意见“虚心接受”“一听了之”的情况,应建立跟踪监督和同步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特约检察员的回访检查或主动汇报落实情况,从而使特约检察员指出的问题能真正得到解决,以体现检察机关“闻过则喜,闻过即改”的坚定决心和真诚行动,促进检察机关形成雷厉风行的高效工作作风,同时,使特约检察员的工作得到承认和体现。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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