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的思考

                                                                        何正华

一、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是广大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和居住的重要场所,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关键部位,其建设和发展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日益密切。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检察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具体体现。按照国家民政部19915月有关文件的规定,“社区”一词在农村专指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在城市专指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等下辖的区域。检察工作进社区就是检察机关通过为社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预防犯罪、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形式,使检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单位延伸和渗透。其法律依据一方面来自检察机关本身的职能,另一方面为2002年中央文明办、综治办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南沙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可以在检察机关和广大群众中架起一座相互联结的桥梁。对成立不久的南沙区检察院来说,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积极作用,全面正确地履行检察职能,就必须深入了解区情、社情、民情,就必须把握检察工作的重点,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而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的开展,在检察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架起了一座桥梁,使检察机关从坐等群众来信来访变为主动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呼声,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更为我院了解区情、社情、民情,把握检察工作重点,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2、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对法律需求的不断增强,群众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以及相互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人们遇到了更多的社会、经济、法律等问题,社区成为纠纷矛盾相对集中的敏感地。这些纠纷和矛盾往往具有复杂性、易激化性等特点,仅仅依靠说服教育、行政手段远远不够。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的开展,可以发挥其教育、规范、引导、惩诫等功能,较好地解决群众的法律难题,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同时,可以为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提供便利的条件。

3、有利于宣传检察职能,提高干警素质。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可以向人民群众宣传检察职能,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地位、作用,可以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检察工作更具亲和力,从而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可以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锻炼干警实战能力,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目的。

二、检察工作进社区的主要内容

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的内容不应局限在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派发宣传资料等范围内,而应从更加广义的层面去理解和实践,为社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服务,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成员法律素质为核心。要积极建立工作机制,组建工作网络,构筑工作平台,建立检察官社区服务队伍,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区秩序稳定,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体来说,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法制宣传。向社区居民和村民宣传法律法规和检察职能。形式可以是举办法制讲座、图片展览、以案释法、派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播放影视录像等等。

2、开展法律咨询。根据检察职能,通过摆摊设点、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将可能影响到社会秩序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社区平安。

3、受理申诉和举报。在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的同时,积极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将检察官被动的坐堂受案变为积极主动寻求案源,解决群众“投诉无门、举报无方”的问题。

4、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在预防犯罪方面,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下列工作:组织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监管改造场所、安排不同的罪犯现身说法、组织专题讨论,开展警示教育;选派公道正派、法律水平高的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开展青少年维权和预防犯罪工作,通过上法制课、组织旁听审判开庭、举办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

5、参与社区矫正工作。2003年,高检院会同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开展了“五种人”社区管理试点工作,广州市去年已经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我院监所检察部门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部门,已经开展了对“五种人”的摸底工作,下一步,我们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到检察工作进社区的范围。

6、提供法律援助。主要内容包括为社区群众、企业、学生、外来工解决法律难题,维护社区群众、企业、学生、外来工合法权益;有重点地对有关单位、家庭和个人进行走访,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如与社区中的贫困户结成对子,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和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走访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7、掌握了解社情民意。通过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较深入地了解我区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加强预防对策;较深入地了解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强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接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加强与社区、社区居民、村民、学校和企业的联系,广泛听取社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不断改进我院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检察工作的层次。

三、检察工作进社区的具体形式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领导和成员任组长和成员,负责组织、领导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负责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的具体工作。在对外的联系上,指定专人负责与相关社区、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交流、工作互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区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共同做好送法、普法、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对检察工作进社区的工作定期考查,随时抽查,并在年底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先进科室、先进个人,表彰先进、推广典型。

2、建立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制度。要通过广泛论证和大量调研,结合南沙社区和南沙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检察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的概念、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保证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落到实处,使我院检察工作进社区这一活动规范、健康、富有成效地开展。

3、设立检察工作社区服务站。在我区下辖的南沙街、黄阁镇、横沥镇、万顷沙镇、珠江管理区、资产经营公司、围垦开发公司等下属单位设立“检察工作社区服务站”,作为我院检察工作进社区的平台和载体,以检察院的名义开展工作,全力构建检察工作社区服务网络,真正实现检察工作向农村和街道延伸。每一名党组成员负责一个服务站的组织领导工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要定期到服务站工作,可以考虑每两周定期到社区服务站工作半天,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接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或走访有关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设立举报箱,及时收集整理案件举报线索,拓宽民行、控申、反贪、渎检工作案源。

4、精心组织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检察工作社区服务站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每一次活动,确保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既有声有色又扎实有效地开展;社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每年年终要对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进行一次书面总结,针对本社区的具体情况及开展活动的情况,写出调研报告;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将检察工作进社区活动作为我区检察工作的品牌工程、特色工程来打造,并使其在构建和谐南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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