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促进和谐南沙建设

                                                                        张翼洲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区第一次党代会顺应时代的要求,明确提出要构建和谐南沙的奋斗目标,这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既是和谐南沙的主体,又是和谐南沙的建设者,因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促进和谐南沙建设。下面,我就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和谐南沙建设这一主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南沙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

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工作部署要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遇到困难和阻力时,要主动取得区委政策和策略上的支持,争取有利的执法环境,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去。

(二)要正确处理检察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

检察工作要服务于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因此,检察机关既要依法查办案件,打击犯罪,又要注意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开放的扩大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南沙是一个新区,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暴露出各种问题和矛盾,检察机关要正确处理检察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无论是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还是处理涉法上访,不仅要保证处理结果的合法性,还要尽力做好相关工作,防止因执法不当而影响社会稳定。

(三)要正确处理依法打击与保护、打击与服务的关系。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检察机关既要重视依法惩治犯罪在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公正方面的作用,又要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非法侵犯;既要严格执行法律,该严则严,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当宽则宽;既要重视刑事法律的作用,又要重视民事、行政、经济法律的作用。讲究办案方法,防止因执法行为不当带来负面影响。如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既要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和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又要维护企业的声誉和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南沙中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积极投身创建“和谐南沙”,为构建和谐南沙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

1、按照构建和谐南沙的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两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的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为人民生活安定创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2、按照构建和谐南沙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不断健全妥善处理涉检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把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依法妥善处理集体上访、告急上访、多次上访以及其他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为构建和谐南沙创造清廉的政务环境。

积极查办在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热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利用现有的检察资源,形成整体打击合力。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局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大预防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构建和谐南沙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

公正是和谐南沙的核心要求,和谐南沙应当是一个崇尚法治的社会。因此,检察机关必须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坚决纠正诉讼活动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妥善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现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民行检察要一手抓抗诉,一手抓息诉,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的准确性、有效性,确保抗诉质量。努力营造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

三、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南沙中应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一)统一执法思想,切实转变执法理念

执法思想、执法理念是灵魂,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创新发展、促进和谐南沙构建的重要保障。当前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南沙的进程中,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明确转变执法理念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构建和谐南沙大局、充分发挥职能”的理念,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和和谐南沙的构建。

(二)以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为重点,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1、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从关心、了解大局出发,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思考和处理检察工作中带有根本性的重大问题,把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来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和谐。

2、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要加强培训,进行岗位练兵,加强执法谋略、技巧和对策的研究,提高审讯、取证和运用科技手段办案的水平,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加强业务理论研究,培养一批办案专家和业务能手,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公正执法、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防止以案谋私、以权谋私和办关系案、人情案,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3、进一步提高处理复杂矛盾、棘手问题、突发事件的能力。随着南沙开发和建设的加快发展,影响南沙和谐的消极因素和矛盾纠纷不断出现,时刻考验着我们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检察机关处在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环节,需要具备高度的政治嗅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高超的执法技巧,检察人员要学习借鉴预测科学、决策科学等先进理论,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处理复杂矛盾、棘手问题、突发事件的能力。

4、提高协调配合,促进团结的能力。检察机关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另一方面,要加强协调,通过协调创造和谐的外部执法环境,争取党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南沙的和谐发展。

(作者系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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