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检察机关在  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王安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时期治国理政的目标。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在于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创建和谐社会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这是由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所决定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完成这个光荣任务,必须以促进和谐社会建立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助推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民主是法治的追求,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与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每一项职权都体现着民主与法制:通过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通过诉讼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通过检察建议和司法解释,促进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通过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得到落实。因此,检察机关要认真全面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成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推进器。我们是刚建立的的检察院,要充更分认识这一点,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切实为我区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二、强化诉讼监督,做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守护神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通过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要让人民看到客观公正的过程,得到体现公平正义的结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腐败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是典型的社会不公平。惩治和根除腐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检察机关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让侵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者得到惩处,让正义得到伸张。同时,要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研究,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实现在社会各阶层消除特权,平等共享社会利益。另一方面,要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执法、司法不公作为打击重点,紧紧围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四项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漏捕漏诉、以罚代刑、量刑畸重畸轻、违法减刑假释等明显不公的案件,不断拓宽监督领域,更加注重监督效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在监督过程中,要追根求源,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问题,对于涉嫌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司法人员要严厉查处。对于判决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要依法提起抗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正确的判决,要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检察机关要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坚强防线,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作为新检察院,我们要充分做好受理各类案件的准备,能够随时开展办案、监督工作,切实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

三、正确处理化解矛盾,做维护社会稳定的消防兵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刑事司法系统基本功能之一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也即是保障社会生活的和谐,有效打击犯罪,及时遏制犯罪,努力改造罪犯,尽量减少社会中不良人群的数量。检察机关要从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的高度出发,对于破坏社会秩序的一切犯罪要从严从快打击,坚持“严打”方针,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要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求检察机关要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来信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妥善地化解矛盾、排除纠纷,让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得到解决,努力维护发展稳定大局。我区既有发达的工业区、开发区,又有广阔的农村、鱼乡,经济犯罪与乡民纠纷随着新区的建立、发展必将逐步增多,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重视,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南沙地区社会稳定。

四、严格依法办案,做诚信社会的领头雁

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又一基本特征。诚信是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之一。运用法律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自己的职能能够对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产生影响的检察机关更要讲诚信,以司法诚信带动整个社会诚实信用准则的确立。在办案中,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对于证据的收集采信,要客观真实,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绝不能搞刑讯逼供、打击报复,既要收集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既要查明对被告人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又要落实兑现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政策规定。坚持文明办案,以人为本,要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维护法律尊严与人文关怀相结合。要把案件质量视为案件的生命,把每一件案子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律监督机关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和谐检察队伍

“政治路线确定了,人是决定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维护和保持检察院自身的和谐。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教育活动,继续加强检察官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引导,通过政治、业务学习和执法实践锻炼,努力打造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有朝气的和谐检察官团队,维护法律尊严,弘扬社会正气,彰显监督权威,树立公正形象。具体说,我认为,我们院要加强检察干部政治修养,在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成熟,始终与市委、区委的发展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广州市“南拓”战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要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共产党员关键时刻站得出,平常时候看得出,工作当中表现得出。要加强检察职业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将“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始终贯彻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才能办好案,执好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好法律的尊严。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培养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精神,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结构,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以及工作水平,确保所办案件公正、文明、优质、高效。要改革和完善干部队伍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队伍的活力,努力建设一支积极进取、勇挑重担、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高素质、有战斗力的和谐检察队伍。

南沙区的设立是广州市委、市政府为推动广州城市南拓,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生产力空间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广州中心城市竞争力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新建立的南沙区检察院正面临着机遇多、挑战大的好形势。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要为协调好各方的工作尽到自己的最大职责,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不断提高我院的法律监督能力,再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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