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立案管辖商业贿赂案件的界限
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应主要限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贿赂案件和以国家工作人员为对象的行贿案件,除非主罪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可以为主侦查外,其他商业贿赂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要规范运用以事立案、并案侦查、指定异地管辖,不能擅自突破高检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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